你听说过乡村留守妇女中发生过什么案件吗
我们村的张婶就是乡村的留守妇女,两年前的9月份,因为一个帅主播,突然就吊死在自己家中,这其中的事情经过,我也给大家讲一下吧,希望大家吸取教训。
当时张哥在外面打工,张婶一个人在家带孩子。好不容易过了两年,家里面攒下了一点钱。张婶和张哥就一起商量,再穷不能穷教育,干脆咬咬牙,将孩子送到城里面读书。
开学的当天,张哥因为在外工作就没有送孩子,就由张婶送着孩子去上学。城里面的一切对于张婶来说都比较稀奇,在街头的时候,张婶就遇到了一个帅哥,正在街头演唱直播。
张婶见到以后,大概是觉得这个主播长得帅,当然也可能是觉得这个主播唱歌比较好听,总之,张婶就驻足听歌了。听着听着,主播就开始现场邀请大家为他刷礼物,张婶当时可能也觉得听了那么久的歌不太好意思,于是也为这个主播刷了几十块钱的礼物。
但是,这一下就热闹了,旁边的人就开始纷纷起哄,现场的氛围也开始热闹起来。很快,不知道是为了在帅哥面前表现自己还是虚荣心作祟,张婶儿开始疯狂的刷起了礼物。不到三个小时,就刷了两万多,将孩子的学费也刷的干干净净。
张婶回到家以后,这才反应过来,但是后悔已经迟了。刷礼物刷出去的钱,也退不回来。孩子这边一直催着交学费,张嫂通过四周去借了一下,最后依旧没有凑齐2万多的学费。在绝望之下,张婶儿就一个人在家中上吊了。
所以,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做人呀,一定要脚踏实地,千万不要贪图虚荣心,也千万不要一时冲动犯下糊涂,否则最后吃亏的一定是自己。
你听过最惨的男人,惨到什么程度了
1982年,刘国强晚上好心护送一名女子回家,第二天女子就告刘国强她,刘国强因此被判5年。两年后,女子说她冤枉了刘国强,刘国强没有她,她愿意替刘国强翻案。因种种原因,刘国强始终没能成功翻案,几十年来都背负着“犯”的罪名,妻离子散,被人唾弃,人生尽毁,很悲惨。
1982年,刘国强27岁,是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安分局的一名,因为他工作负责,积极肯干,很受领导欣赏和重视,前途无量。
刘国强事业前途无量,家庭也很幸福,他有一个5岁的女儿,乖巧可爱,一家三口过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
1982年7月4日,星期天,因为休息,局里也没有分派什么任务。晚上,刘国强和两个同事相约去一家饭店吃饭,放松一下。
晚上九点多,刘国强和同事三人突然接到分局指令,要求紧急集合,统一安排夜间巡逻。所谓巡逻,就是去公园、火车站等这些比较容易发生案件的复杂场所巡逻。
接到指令时,刘国强已经喝了不少酒,一身酒气,不适合去巡逻,他想了想便向领导请了假,然后踩着单车、哼着歌儿回家。
回到半路,刘国强因为担心自己分管的片区出事,考虑再三后,决定独自去分管的火车站和公园巡逻一趟,没有什么事的,再回家睡觉。就这样,刘国强直奔自己的片区,并且决定先去火车站巡逻。
在火车站巡逻时,刘国强发现离候车室五、六十米远的车站东头一个角落,有一个黑影蹲在那里,他走近一看,蹲着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子。
80年代已经开放了,开放这几年来轮q和案件经常有发生,而眼前的女子大晚上独自蹲在光线较暗的角落,为什么不回家,出于职业敏感,刘国强第一直觉眼前的女子可能不是良家妇女,于是,便盘问女子叫什么名字,哪里人,为什么不回家?
可能是女子不知道刘国强是好人还是坏人,不愿说实话,一会说她在等哥哥,一会说她坐火车刚回来。
为了让女子说实话,刘国强掏出了身上的佩枪,说他是。女子才勉强说她叫彭艺玲(化名),19岁,除此之外,不愿多说。
刘国强决定把彭艺玲带回公安分局进一步询问。然而,彭艺玲死活不肯挪步,因此两人争执起来。
在火车站卖烟的一个男子听到争吵声,便走过去质问刘国强和女子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强行带走女子?
刘国强解释他是,但男子不相信,加上刘国强身上有酒气,男子便怀疑刘国强是的真实身份,便和刘国强争吵起来,不让刘国强带走女子。
争吵声被正好来巡逻火车站的几名武警听到,几名武警也围了过来。刘国强再三解释后,武警才知道是一场误会,并核实了刘国强的身份。
彭艺玲也终于说实话了,说她是平顶山本地人,是一家商店的营业员,她和男朋友晚上一起去看电影和吃喝玩乐,到晚上22点,才发现她宿舍的钥匙不见了,两人便原路返回,一路找包括在电影院找,都没找到,电影院工作人员便叫他们第二天上午再来找。从电影院出来,已经是晚上23点了,她和男朋友走到火车站时,男朋友便叫她在火车站等,他去借辆自行车来送她回父母家,没想到她等了两个多小时都不见男朋友来,她只好缩在角落里继续等。
刘国强听后说,大半夜的,你别等了,我骑自行车送你回父母家吧。武警也赞同刘国强送彭艺玲回家。彭艺玲想了想,就答应让刘国强送她回家。
一行几人从火车站出来,拐了个弯,几名武警便与刘国强及彭艺玲分开,继续去巡逻。
回彭艺玲家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要爬一个大坡,坡度高,费劲。一条路是从河滨公园穿过去,路好走也能加快速度。刘国强提议从河滨公园穿过去,早点把彭艺玲送回家,他就能早点回家休息,二来河滨公园是他管的片区,他想顺便巡逻公园一圈,一举两得。
对于刘国强的提议,彭艺玲没有反对。刘国强怎么也想不到他提议走的这条可能一举两得的路,他好心送彭艺玲回家,会让他人生发生了丈转变。
1982年7月5日下午,刘国强的领导找他谈话,表情极其严肃,问刘国强昨晚是不是送一个女子回家。刘国强说是。领导表情更加严肃,拿出一封举报信递给刘国强。
刘国强看后傻了,他被人举报了,举报人不是别人,正是彭艺玲,彭艺玲控告他了她,举报日期1982年7月5日。
彭艺玲在举报信里把当晚发生的细节描述得很清楚:他说想和我处朋友,要亲我一下,我没让。在文化宫北门旁边的树林里,我们俩刚好坐在一个石凳上,我就被他一把拉了过去,一把摁倒在石凳的南边,了。到凌晨五点多的时候,文化宫都有人跑步了,我让他把我送到一个女同事家里,女同事的妹妹提早去上班了,我先把裤子洗了,然后就到她妹妹的床上睡了……
刘国强回过神后,很气愤,极力辩解,这绝不可能,尽管我喝了酒,但我的思想意识很清醒,我是警察,法律意识非常强,我不能也不会做违法的事情,我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危才送她回家,我和她连肢体接触都没有,怎么可能去她?
刘国强把当晚和武警分别后送彭艺玲回家的经过说了一遍。
当晚,刘国强搭彭艺玲进了公园,来到公园北门时,刘国强因为喝酒多人,胃吐翻腾,便停下来吐了半天。因为不舒服,刘国强就叫彭艺玲骑他的自行车回家,第二天再把自行车送到他的单位就可以了,但彭艺玲不肯走。见彭艺玲不肯走,刘国强又继续盘问彭艺玲很久,因此停留的时间就比较长。
从公园北门出来,到文化宫附近的一片树林时,已经是7月5日凌晨5点了,他感到有点累,就停下来坐在石凳上休息一下,休息时他问彭艺玲会不会骂他是个爱管闲事人。
彭艺玲说,那倒不会,我可以跪下对天发誓,说完就跪下发誓。
看着彭艺玲那么认真和严肃,刘国强也许是酒劲未过,也许是想让气氛轻松点,就开玩笑说,你不用跪,亲我一下就行了。
彭艺玲想都没想,脱口而出,吧!
刘国强听后马上反应过来,发现他玩笑开过头了,说了不该说的话。于是,赶紧说,我是开玩笑的,对不起,咱们走吧。
彭艺玲听后,没说什么,也没当一回事,就跟他走。
刘国强和彭艺玲小树林里休息就大概五六分钟。之后,两人从文化宫里转了出来时,差不多是凌晨六点了,天已经亮了。
出了文化宫,彭艺玲说不回家了,怕父母见她一夜未归而骂她,要刘国强送她去同事小关家,刘国强按彭艺玲说的地址,把彭艺玲送到她同事家后,就返回自己家,回到家后,刘国强倒头就睡。
尽管刘国强怎么辩解和喊冤,但白级黑字的举报信还是让他扣上“犯”的罪名。
1982年7月6日,刘国强被刑事拘留。彭艺玲坚称刘国强了她,刘国强坚称他是被冤枉的,到底是怎样的,没人知道,但刘国强还是因为一封举报信被当地司法机关正式逮捕了。
刘国强拒绝在逮捕书上签字,他说他没有触犯刑法,更谈不上,说他,得有物证和人证,可以通过物证去检验,不能仅仅因为一封举报信就定他罪名,逮捕他。
尽管刘国强极力证明自己的清白和拒绝在逮捕书上签字,但是当地法院却没有理会刘国强的辩解。
1982年12月31日,在缺乏目击证人,也没有确凿物证的前提下,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上写道,被告刘国强以巡逻为名,于1982年7月5日凌晨一点左右,身带“五四”式手枪,单独到平顶山市火车站候车室室外东侧,偶遇平顶山矿务局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商店女营业员彭某某,即生歹意,并用自行车把彭某某带到滨河公园滑冰场附近时,接着刘国强又以其胃痛为借口蹲下不走,对该女进行调戏,因有人路过,刘国强又将彭某某带到文化宫喷泉路西树林中对该女抚摸玩弄,后进行。以上罪行,证据充分,被告刘国强身为公安干警,妇女,影响极坏,已构成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面对判决,刘国强拒不认罪,坚称他是被冤枉的,他没有彭艺玲。并且指出,1979年我国刑法诉讼法已经制定出来了,特别是对案件,必须它的证据链要联系,因为案和其他案件不同。彭艺玲说她把裤头洗了,裤头洗了,在她举报时可以带她去妇检,及时从她体内提取物证,当时为什么不这样做,物证人证都没有,不能定他“罪”。
不管刘国强怎么喊冤,都没有用。一纸判决,硬是把刘国强从一名变成了一个遭人唾弃的犯。
就连妻子都不相信他,带着5岁的女儿燕燕去监狱向他提出离婚,女儿见到他后却不愿叫他,他伸手想抱下女儿,女儿却躲开,并露出厌恶的表情说:“你别碰我,你不是我爸爸,你是犯。”刘国强伸出的手僵在空中,心像被万箭穿射,滴着血,他真想一头在女儿面前。刘国强不怪女儿,因为他知道5岁的女儿不懂什么是“犯”,若没有受大人影响,女儿不会和他划清界线,要怪就怪诬告他的彭艺玲,是彭艺玲毁掉了他的一切,他恨彭艺玲的恶毒,恨得入骨,同时,他更加坚决一定要洗清自己的冤情。
刘国强在狱中一直不停地写申诉材料,说明自己的冤情,然而,申诉材料每次寄出去后,都像石沉大海,没有一点回音。
尽管如此,刘国强还是没有放弃,终于在他入狱快两年时,事情突然出现了180度的大转弯。
1984年夏天,刘国强突然收到一封来信,信上写着,你是被冤枉的,我可以提供材料帮你翻案……落款处虽然只有一个“彭”字,但刘国强知道写信人就是诬告他的彭艺玲。
刘国强看完封信后,整个人都快疯掉了,内心五味杂陈,满脑子都是愤怒和疑问,彭艺玲到底想干什么,当初诬告他她,把他送进监狱,现在又要帮他翻案。
让刘国强意想不到的是,在他收到彭艺玲的来信后不久,彭艺玲就去监狱向他道歉。
刘国强看到彭艺玲那刻,气愤不已,紧握拳头,恨不得痛打彭艺玲一顿,大骂彭艺玲是个阴险毒辣,没有良心的女人,但他最终还是忍住了,看看彭艺玲怎么说。
彭艺玲说,事发当天,她在同事家睡到上午八点多,然后就去电影院找钥匙,并且把头天晚上发生的事告诉了男友,没想到男友听后火冒三丈,说她一夜没回家,肯定没干好事,要她去告刘国强她,还说告刘国强后也不会抛弃她。她不肯昧着良心诬告刘国强,诬告对她也没有好处,没想到男友听后就当街拿皮带暴打她,打得她满身是血。最后,她妥协,并按男友的授意写了举报信,然后被男友拉去公安局举报刘国强她。
让她没想到的是,她在公安局录完口供出来后,男友就是翻脸不认人了,说现在人人都知道她被了,他不可能和一个被人过的人交往,必须分手。男友绝情分手,她才明白,男友之所以逼她去诬告刘国强她,就是为了找借口甩掉她。
被男友骗后,她肠子都悔青了,因为心里愧疚,后来就写了一封悔过信,寄给公安机关,澄清了当年的事实(遗憾的是,彭艺玲的悔过信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同时,把悔过信的内容录成磁带,带着磁带亲自来监狱道歉,并把磁带交给刘国强作为证。
悔过信大致内容是:我叫彭艺玲,家住在建设街344号,在矿务局生产服务公司工作,1982年,我在无奈的情况下,错告了一位比较好的公安人员刘国强,使其被判了5年有期徒刑,含冤入狱,本人也因此问心有愧,心神不安。
彭艺玲语气诚恳,看起来确实是想帮刘国强洗清冤屈,同时,也让刘国强看到了希望。但是,刘国强的亲人早已和他划清了界线,他在狱中服刑,没有人替他申冤,他唯有把彭艺玲澄清事实的信发出去,可是依旧如石沉大海。
刘国强只好听天由命,不过他仍然没放弃,默默提醒自己一定要忍,保管好手中能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刑满出狱后,他就去申诉,只要申诉成功,大白于天下,就能还他一个清白。
1987年,刘国强行刑满释放,可他已经不是五年前的那个警察了,取而代之的是犯刑满释放放人员,他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找工作处处碰壁,被人嫌弃,甚至有家也不能回。
万般无奈之下,刘国强离开了平顶山,四处流浪,先后到过甘肃,北京,四川,一路上靠打零工,干点体力活维持生计。
刘国强居无定所的生活很清苦,孤身一人的日子很凄凉,然而上天又一次捉弄他,干活时发生了意外,他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摔断了肠子,相当于半残疾了,无法再干体力活,而没有良心的包工头一分钱都不赔偿给他。
生活极度困难的刘国强只能靠捡垃圾为生,很是凄凉和心酸。就在他倍感绝望时,上天给他打开了一扇窗,他认识了善良的刘丽,并结为夫妻,刘丽从来不嫌弃他,相反,很心疼他,悉心照顾他,让他的冰冷的世界有了些温暖。
刘国强很珍惜刘丽,因为生活困难,在吃的方面,他总让着刘丽,比如,没馍或馍少的时候,他都让给刘丽吃,他自己吃稀饭。
刘国强和刘丽一路相伴,不离不弃,平淡而幸福,但刘国强心底始终放不下他被冤入狱一事,也一直找机会申诉、翻案。
2009年,54岁的刘国强又回到了平顶山,又准备申诉,他在当地找了一位姓高的律师,然后和高律师费尽周折找到了彭艺玲,要求彭艺玲给他出庭作证。
见到被自己冤枉入狱的刘国强,得知20多年了刘国强还没有洗清冤屈,彭艺玲很震惊,她一直以为当年她给有关部门递交了那封悔过信,又拿磁带去监狱交给刘国强后,刘国强就洗清了自己的冤屈。
彭艺玲出于愧疚,为了证实自己的确冤枉了刘国强,2009年6月23日下午,彭艺玲和高律师及刘国强一起去的河南省平顶山市恒信,对自己所写的信件进行的公证,并在公证书上签了名,按了指印。
公证之后,刘国强就向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想着有了彭艺玲的公证资料,申诉会成功。
然而,法院受理之后,工作人员找到彭艺玲,向她了解核实情况时,彭艺玲却全盘否认她诬告了刘国强,一口咬定当年刘国强了她,那些所谓的翻案证据都是假的,刘国强现在惨活该,他是个罪犯,就应该惨。
2009年12月16日,平顶山市新华法院驳回了刘国强的申请,称刘国强提交的证据和事实不符。
刘国强又气愤又难过,对彭艺玲恨得咬牙切齿。为了帮助刘国强,高律师想了一个办法,他带着两个的工作人员找到彭艺玲。
这次高律师多了个心眼,为了避免今后彭艺玲再次改口,就偷偷的用摄像机录下了整个谈话过程。(这也是迄今为止,彭艺玲唯一一份回应当年案的视频资料)
高律师问彭艺玲,是你诬告了刘国强,还是刘国强真的了你,你要如实说。
或许是见连公证过的信件都不能让刘国强成功翻案,就算她再次说实话,刘国强还是翻不了案,所以,彭艺玲大胆说,是我诬告他了,对于这事,我感到非常愧疚。
这是刘国强出狱后,彭艺玲第二次在众人面前亲口承认是她冤枉了刘国强。
接着,彭艺玲说,但是,人都是自私的,我若给他洗清了冤屈,我就会失去工资,我现在老了,没有工资就没有依靠。他年轻时漂泊,他是个男人,漂泊还可以,我是一个老太婆,老了再漂泊的话,不是死路一条吗?
我给他翻案,洗清了冤屈,就算他能原谅我,不追究我的责任,但是司法机关会认为我拿法律当儿戏,肯定不原谅我,要追究我的责任,是不是?
彭艺玲的话让人很气愤,她的顾虑都是为了她的晚年能够安稳度过,但是,她也不想想,她当年写的一封举报信,诬告了刘国强,就毁了刘国强的一生。
如果说当年19岁的彭艺玲还是个小姑娘,不懂事,诬告了刘国强她,可是,现在彭艺玲已经是个50多岁的人,经历过很多事,应该明事理、有担当了,应该为她当年闯下的祸承担一份责任,但是她看到被自己诬告的刘国强晚景凄凉,又不肯帮刘国强翻案,仍处处为她自己着想,她的良心能安吗?
申诉失败,给刘国强打击很大,但他依然不放弃。在高律师的帮助下,2010年7月,刘国强拿着彭艺玲的公证书、录像及相关材料,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然而,最终法院再次驳回了刘国强的申请,原因是刘国强提供的证据,经法院核实不是彭艺玲真实意思的表示。
一次次的打击,让刘国强苍老了很多,回想过去近30年来发生的事,他的经历就像一场悲剧戏,他的人生全毁在彭艺玲手中,他失去了前途无量的事业,失去了幸福的家庭,失去了亲人,唯一的女儿在他出狱后也只见过一次,刚入狱那年女儿厌恶他的表情和说的话依然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心都痛得想窒息,而他头上至今依然戴着“犯”这个龌龊的罪名,受人嫌弃和指指点点,难道他就这样冤屈一辈子吗,那个可恶的彭艺玲就得不到一点惩罚吗?
记者通过一番努力,找到了彭艺玲。
彭艺玲说,她的孩子正在读大三,他的爱人已经通过报纸和网络,知道了29年前的那起案,丈夫对她的态度不如从前,现在她的家庭关系相当的紧张。
20多年前,我就给他我错告他的材料,让他去翻案,他当时为什么不去翻案,那时我还没有结婚,可以承担责任,判我也行,枪毙我也行,我都接受。现在他才回来翻案,而我有家、有儿子了,情况不同了。
之后,记者又找到彭艺玲的丈夫,彭艺玲的丈夫说,他也是个受害者,他好好的一个家,就这样让人给毁了,现在闹成这样子,他还做不做人,他一走出去,背后全都别人的指指点点,说他老婆如何如何,怎样怎样。
由于彭艺玲的态度老是变来变去,让29年前这起案仍处在这个僵局中,刘国强几次申诉,还是没有得到他想要的清白,当年熟悉刘国强的人又是否知道一些?
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和当年这起案有关的一些人员,并从他们的口中了解一些鲜为人知的细节。
胡国臣,63岁,29年前他曾经是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安分局队队长,目前已经退休在家,胡国臣是1982年7月4日晚上,和刘国强一起吃饭喝酒的其中一个同事。胡国臣因中风言语不太清。他比划着告他记者,刘国强绝对是个好警察,当年他是队的一个组长,相当于现在的队的中队长,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说不定他早就提干到下面某个分局当局长了,刘国强很冤。
李天成,曾经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当了十年局长,如今也退休在家。他告诉记者,刘国强是队的一名警员,是他的下属,他的一个兵,他工作热情很高,也很负责任,但是他作为我的兵,因为犯罪被逮捕判刑了,为这件事,我还给市局党委写过检查书。
当年对作风管好很严,不管怎么说,刘国强作为一名,黑灯瞎火独自把一个女孩子带出去几个小时都不太正常,因为当晚他喝了酒,情况就不好说,因为人一喝酒容易失态。
当年刘国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彭艺玲,彭艺玲也没有站出来说她没有被刘国强,刘国强才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但在刘国强入狱近两年后,事情发生了转变,1984年,彭艺玲把交给公安机关之后,还曾经到他的办公室,给刘国强“翻案”,说她冤枉了刘国强,当时他气得拍桌子,对彭艺说,既然你冤枉了刘国强,你现在就该去法院为他翻案,因为刘国强的判刑权在法院。
后来,记者还从一些人口中了解到,1984年,彭艺玲找过李天成后不久,她就结婚成家了,那时候刘国强还在监狱里坐牢,而且妻离子散了。
由于这起案子已经过去近30年了,当年负责这起案的主要办案人员很多都不在人世了,无法了解到更多的内幕。
不过在刘国强第二次申诉失败后,一个法官私下建议刘国强向高院递交再审申请,刘国强接受了建议,向河南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遗憾的是2011年4月,河南省高院驳回了刘国强的再审申请。
这一次申诉失败,给刘国强打击更大,他不想再申诉了,害怕再受打击,自己承受不了。
虽然刘国强不打算再继续申诉,但他这几次申诉,通过媒体报道,引起很多人关注,觉得这起跨越近30年的案当年的判决疑点很多,加上彭艺玲前后几次当众承认是她诬告了刘国强,因此,很多人都觉得刘国强很冤。
无论刘国强是否继续申诉,申诉后又是否能如愿偿还他一个清白,但他确实是个悲惨的男人,他原本美好的人生在27岁那年因为一封举报信就止步了,背负着一个被人唾弃又龌龊的“犯”罪名。刘国强被人诬告,牢狱之灾,妻离子散、有家难回,四处流浪,居无定所,打工发生意外成了半个残疾人,多次翻案失败,每一件每一桩事无不透着“悲惨”两个字。
彭艺玲和她当年的男友王兴华果然可恶可恨,但刘国强也有一定的责任,倘若当年不是他酒后请假了又改变主意独自去巡逻,如果他法律意识更高些,就不会独自送彭艺玲回家,一送就是几个小时,更不会选择走黑灯瞎火夜深人静的公园,不会开过分的玩笑,他又怎么被有心之人有机可乖诬告他,悲惨一生。
刘国强送彭艺玲回家,出发点是好的,但做法不对,人可以善良和好心,但也要懂得保护好自己,毕竟人性是复杂的。
彭艺玲害怕承担责任,而拒绝为刘国强翻案,还刘国强一个清白,虽然她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但人在做,天在看,苍天不会饶过谁。
从刘国强被诬告一案,我想到了1986年甘肃的斐树唐被女学生诬告被判7年这起案件,斐树唐也是出于好心单独辅导女学生刘建萍,却被刘建萍诬告他,斐树唐也是妻离子散,连亲人都嫌弃他,悲惨了24年后,刘建萍才站出来为他翻案,他才得以清白,摘掉“犯”的罪名。与刘国强对比,斐树唐算是幸运的了。
再想到最近冲上热搜受人关注的河北小邱相亲,被控判3年这起案件,小邱也是直叫冤枉,宁愿不减刑也不认罪,出狱后也走上申诉再审之路,同样,小邱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在第一相亲还没了解对方前能控制住自己的,坚决不和女方,又怎么有机会被对放控告呢?现在再审结果还没有出来,如果小邱确实是被冤枉,再审结果又维持原判的,小邱也将是一个悲惨的男人。小邱确实是冤枉的,但愿法律最终还给他一个清白。
河南刘国强、甘肃斐树唐、河北小邱,这三起案,都是在案件疑点重重下宣判,让刘国强、斐树唐和小邱入狱,这说明我国的法律在某些方面还有待加强和完善,执法办案人员也要提升办案水平,执法办案人员作为法律的代言人,一定要做到谨慎、严格执法,公正严明,不办错案、冤案,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你最后一次放纵自己的事,是什么呢
谢邀。
我理解的放纵是不加约束的纵容自己的行为。
其实是我在几年前,为家人出头,至今我认为我的所作所为可圈可点,自我感觉良好。
我的妹妹是名一级残疾职工,离异后自己带着儿子过,生活比较艰辛,名下有一套50平方的楼房,父母为了接济母子俩,让其在娘家住着,小房子租了出去,想挣点零用钱补贴家用。
过了一年后,我有次回家,看母亲在抹眼泪,问明原因,原来是租房客,入住一年多了,租房合同不签,水电气暖物业费不交,租金不拿,昨天我妈去要钱,被租房客骂了出来,还想动手打人。
听后我雷霆大怒,都欺负到家门口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咱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打听到他是本地人,贩卖海货的,属于坐地虎,我们是国企单位,事情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再说也不能听一面之辞,于是我就约男租客来父母家商谈。
当天下午,租房客如期到了,三十来岁,五短身材,长得挺墩实,满脸横肉,理着光瓢,光着膀子,穿着大裤衩子,遢拉着拖鞋,脖子上还戴着条粗链子,金灿灿的不知真假。
闲话少说,进入正题,一提到钱,小伙子气不打一处来,边“的”拍打着桌子,边大声叫嚣:“我是做大买卖的,我冷藏车要换,我还要买别墅,还差你这点小钱”!
百闻不如一见,我腾地火冒三丈,一把掐住他脖子,厉声喝道:“你的装什么装!这么点儿房租都想赖,还充大款,瞎了你的狗眼,你这种人我见多了,你也不打听一下,我姓X的是什么人?我弄死你”!
他被我卡着脖子,拖出家门,连踢带打的轰出家门去,并责令他交费滚蛋!
接着我又联系了十来位死党,包括本地的几位朋友,晚上带了一众弟兄去了我妹的楼房,收缴齐了租金和各种费用,第二天租房客打扫完卫生,就搬走了。
你独自走夜路时,碰到过哪些吓人的事情
现在是真的不敢独自走夜路了,以前真的是被吓怕了。
我家是农村的,住在村头,这还是我上小学时候的事情(当时大概是05年左右),记得我上小学六年还是个大冬天,从家到学校有大概二三里地,其中有一段大路两边都是庄稼,没有住户。
那个时候的冬天还总是起大雾,上学都起的老早了,都是五点起床,洗漱好之后五点半出门,黑漆漆的,还有大雾,两米之内能隐隐约约看到人影,那个时候的学生大概都是那个时间点上学。
从我家走到大路这段路程,接近大路旁边有个大坑,附近还有几栋破旧的房子,房子旁边有麦秸秆堆,而且紧挨着大路,每次都到那儿都能看到一股烟冒出来,时不时还发出奇怪的声音,看到我们撒腿就跑。总感觉有人在跟着我们,还好前面有认识的人,问他们看到那儿冒烟了吗,他们都说看到了,走到那赶紧跑就是了。从那以后,我都是让我家人把我送过那个路口,我才敢去上学。
和我年龄一样大的小孩都看见过。也没有人上前去看个究竟,都是走到那就赶紧跑,白天从那路过看到那儿什么都没有,我们都不知道为什么那里会冒烟。这个事情一直持续了一个冬天,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
夜路还是不要独自的好,万一遇到很吓人的事情,你会一辈子都会记住这件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