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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男子被法官堵在孩子周岁宴上,网友直呼:人情味法官

文章来源:编辑铺作者:远邦软件园发布时间:2023-03-07 11:19:35

近日,江苏镇江,句容男子杨某正在酒店为孩子办周岁宴会,江宁区执行法官突然到达宴会现场。

 原来,杨某曾欠人13万元被起诉。今年2月,江宁区法院发现,杨某有了新的可供执行线索便匆匆赶来。考虑到当时情况,法官决定尽量不影响喜庆气氛,穿便衣来到杨某身边表明来意。 经过沟通,杨某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当即表示会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

欠钱真的可以不用还吗?

案例说明,2017年1月,小明向小王借款3万元,小明出具了借条,并约定于2018年1月归还借款。借款到期后,小王多次要求小明还钱,小明并未归还。2020年6月,小王再次要求小明还钱,小明却坚持不还,还辩称,这笔借款已经过了3年,即使告到法院,也超过了诉讼时效。小明可以不还这笔借款吗?

以案说法,不可以。虽然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发生中断效果,重新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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