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警方官方发布的公告:
2023年1月2日23时许,在鹿邑县城区紫气大道弘道苑广场,少数人员对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执勤警车进行故意破坏,引起群众围观,导致现场混乱,造成恶劣影响。鹿邑警方依法迅速果断处置,恢复秩序,现场得到有效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的8名违法行为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立案侦查。其中,王某某等6人已抓捕到案。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不容挑衅,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同时,严正劝告其他涉案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这件事的重点并不是放不放烟花,而是借放烟花的幌子,打着自由的名义破坏公共安全,这性质已经变了。
当初有多狂,现在就有多后悔,目前警方已经抓捕8名违法人员归案。虽然我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这几位精神小伙背后一定有人,但外面真的有组织有预谋煽动“烟花事件”,企图破坏社会稳定,值得警惕!
另外某些把该事件娱乐化的法盲,希望你明白: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不容挑衅!掀翻警车的行为既无知又愚蠢!必须严惩,才能以儆效尤。
刑法上有一条毁坏公私财物罪。
如果你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话,只要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便会构成犯罪。不是简单的赔钱问题,而是要坐牢。
到目前为止,只有疫情这件事,让中国社会产生了极大争议和撕裂。而对于其他的事情,主流观众还是有个是非曲直判断的。我觉得不论是境内的捣乱分子,还是境外的敌对势力,对此都要有个清醒的认识,不要产生误判。
尤其是那个站在警车上举车牌的人,建议多判两年!
其实通告使用的措辞还是违法行为人,可以说是很保守了,实际上八人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
那么如果刑事立案,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型寻衅滋事,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即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从视频来看,警车的损毁程度并不小,修缮费用应该不低。而且如果警务用车正在执行公务,八人的行为可能涉嫌袭警罪。
除此之外,行为人挑衅公安,损毁警车,在公共场所闹事所产生的恶劣影响,都要作为酌情从重的情节予以考虑。
今天我们如果不为公安发声,这群人得不到惩治,明天这群人可能打砸的就是我们。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我国基层力量本来就相对薄弱,基层也就维持着一层窗户纸级的威慑力没有捅破。19年左右明显开始强调基层组织建设,但是又被三年黑天鹅中断,仅有的基层力量也已经严重透支了。最近各种社会事件几乎就是在对着窗户纸疯狂摩擦。这层窗户纸一旦捅破,感觉后面可能真的有疾风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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