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海南海口。几名男子冲进超市持械打砸店铺视频引发网友关注。知情人称当时一男子带着四名男子冲进店里,两人拿着棍棒打砸冰箱和酒,两人在门口观望。她称该超市刚试营业10余天,并不认识这几个人。同时她表示店内一台冰箱被砸坏,并损失了一些啤酒。近日网传“海口男子持械打砸超市”视频系2022年12月31日19时40分许在海口市秀英区吉玛隆商业广场一楼某超市发生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当日19时42分,秀英派出所接报警后,于19时47分到达现场,当场控制违法嫌疑人谢某(男,60岁)后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对投案自首的两名涉案人员董某雄、赵某华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对未实施违法行为的同行人员符某进行批评教育。
....报复性消费这五个字,你们是不是只记得报复性,忘记消费了?河南俩小兔崽子效仿小丑砸警车的事才刚刚发生不久,今天就这样了。
当时的那句“今天推警车,明天零元购”看来不是滑坡谬误,就是简单且正确的预测。
经调查,该超市多次将店内冰箱摆放到过道上出店经营,谢某作为吉玛隆商业广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股东多次劝说未果后将情况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于12月14日22日、30日多次到场处理,但该店铺仍有出店经营情况发生。12月31日下午,谢某与符某、董某雄、赵某华吃饭时,临时起意,从二楼装修处拿了2根木棍,将该超市放置于过道处的一台冰箱砸坏。
目前,受损物品估价工作正在进行,如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属于寻衅滋事行为,可处5-10日拘留和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10-15日拘留和1000元以下罚款。
通报当中对两名涉案人员,进行10日的行政拘留,很显然已经是顶格处理。
在通报的最后,警方也强调如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这句话,有关网友可以进行深入了解,也可以去搜集线索,对相关人员进行举报。
如果发现这几个人是黑社会性质,还有警方违法违规的,那都是可以进行举报的。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寻衅滋事行为,损毁公私财物价值达到2000元以上的,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93条,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恶劣的,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犯本罪的,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次疫情结结实实的揭露了阴影,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崩塌和个人自私主义的肆虐。
这次,是彻彻底底实打实的展现在了14亿国民面前,
随着逝者的骨灰混合着生者的烟火交织的升上天幕,坠入凡尘。
最后一批心怀责任为弱者擎天的一双双手掌也会放下,那时代的灰终究会落在每一个人的头上。
哪怕那些仗着别人托举重担间隙,一口一个“自由权利”自私游玩的“精明人”,一样会被压的血肉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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